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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评:“姐姐”是温柔的称呼,而不是天职


时间:2021-05-31    作者:    阅读:


20岁的云南女孩小刘近日在杭州跳河轻生,所幸获救。小刘父母离异,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三个弟妹,不堪忍受生活压力,曾多次自杀。目前,小刘的舅舅已将其接走,妇联也已介入。
就是这么巧,就在舆论热议电影《我的姐姐》时,小刘的故事就像往正在燃烧的火里浇了一泼油,舆论的火焰再次腾空。电影和现实形成呼应:父母缺位时,抚养弟弟妹妹的责任天然就落到了姐姐的肩上。
这不是第一次发生,以至于很早之前网友们就创造了一个专有名词“扶弟魔”,用来形容姐姐是怎么为弟弟付出的。现实远比戏剧更残酷,电影里,安然的父母意外身亡,现实中,小刘的父母却是离异不管;电影里,安然有条件犹豫,有能力为弟弟安排收养,现实中,小刘没有上过大学,除了对命运弯腰,根本没有说“不”的机会;电影里,安然面对的只是一个弟弟,现实中,小刘却要养活三个弟弟妹妹;电影里,安然已经成年,现实中,父母抛下他们姐弟的时候,小刘自己还是个孩子。
有法律人士普法,告诉我们《民法典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成年兄姐有义务抚养照顾未成年弟妹。像小刘这样的,养活弟弟妹妹的责任肯定落不到她的肩上。父母在世,如果对孩子撒手不管,就有可能构成遗弃罪;父母如果没有能力,则先看祖父母和外祖父母;就算都没有能力,还要看成年子女自己的能力。
然而,生活并不像法律那样清晰,小刘为什么扛不下来也硬杠?为什么不堪重负绝望到自杀?在传统社会里,大让小是一种家庭伦理,同时要求“长兄如父”“长姐如母”,当这种道德要求又与“重男轻女”结合以后,姐姐这个称呼,就衍生出了一种超常的职责。
《人物》曾向身处困境的女孩征集过她们的故事,在702个自我叙述里,有许多姐姐被父母或矮化或牺牲,以便将家庭资源向弟弟倾斜。要知道,能出来叙述的,一定是起了不平之心,才会想问“为什么”“凭什么”,才会以讲述故事的方式向外界求助,以期获得答案。但更多的情况很可能是,只要“偏心”不是非常极端化的,姐姐们未尝不会“主动”地奉献自我,以实现道德上的自洽。
这就是为什么《我的姐姐》这部电影即使是开放式结局,还是会遭遇“冰火两重天”的评价。有人希望电影呈现世界真实的样子,有人则希望电影能像爽文一样,让“姐姐们”看到另一种更美好的可能。还有人担心电影结局是另一种教化,还是偷偷以亲情来绑架。然而,正如编剧游晓颖说的:“告诉女性应该怎么做,是不公平的。我们一直强调支持,而不是支配。”
是的,姐姐们面对的,不可能只是一道简单的法律题。就像小刘,她和安然不同,她和弟弟妹妹是一起长大的,当父母抛下他们的时候,几个孩子相依为命。所以,厚重的责任感与强烈的亲情是杂糅在一起的。我们无法简单地指点她一句:“法律上你没有义务”,就能化解她的困境。她当然渴望自由,也有权利获得自由,但并不必然会把弟弟妹妹看成负累。她需要的不是道德上的指点,而是现实中的支持。比如,法律援助机构帮助她向父母追讨法定的抚养责任,社会组织和政府民政部门在征求她和弟弟妹妹的意见后,为孩子们做出更适宜的安排。
当然,讨论并不能止于此。小刘也好,安然也罢,都是女性困境的呈现,也是姐姐们的求助与期待——“姐姐”应该是温柔的称呼,是爱的呼唤,而非一种天职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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